起重机械定义和类别、品种 |
|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来源:稽查局 点击:次 | |
咨询业务类别:特种设备咨询 处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内容:网上咨询:1.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公告附件,升降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制造需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那么SJG-7.6、 SJG-8.8型升降机(升降平台)是否适用上述规定,需取得相应制造许可方可生产? 2.在贵部网站中行政许可信息查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获证单位中未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及许可证编号(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显示发证机关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效期至2017年6月7日),是否可认定为其证书为伪造,是否存在因过期而取消公示或其他未依法公示的其他情形? 结果:1.按照2014年《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定义和类别、品种,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应纳入特种设备监管,需依法取得制造许可;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2.我局发放的处于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信息均可在我局网站“行政许可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不含吊销、撤销、撤回等特殊情况的),如需进一步查询,可与0531-89012163联系。 |
|
|
|
版权所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12365 技术支持:山东省质监局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鲁ICP备11013440号 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编:25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40 站点地图